对关闭、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、场所的监督检查
发布时间: 2019-01-08 14:59:13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| 对关闭、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、场所的监督检查 | ||
实施主体 |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| ||
设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七十四条 |
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| 对关闭、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、场所的监督检查 | ||
实施主体 | 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| ||
设定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第七十四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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