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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负责在道路两侧栽培、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的单位的监督检查
发布时间: 2019-01-08 14:57:21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随机抽查事项名称
对负责在道路两侧栽培、修剪树木或者花卉等作业的单位的监督检查
实施主体
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
设定依据
《呼和浩特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十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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